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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工业协会15日发布《汽车整车企业供应商账款支付规范倡议》,围绕订单确认、交付与验收、支付与结算、合同期限等关键环节,对整车企业与供应商企业采购合同中相关内容作出规范倡议。
倡议明确,甲(整车企业)乙(供应商企业)双方通过采购订单确认订货日期、零部件名称及规格、数量、交货周期等事项;乙方应按采购订单、交货通知单约定向甲方交货;甲方应在接收货物后及时完成验收(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验收合格即出具验收单。
在支付与结算方面,倡议提出,甲方支付账期自乙方交货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60个自然日(如支付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若乙方为连续性供货(月度供货次数2次以上)的非中小企业,经双方协商,可在一定时间内集中对账,账期自双方对账日起算;甲方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对账,核定自上一对账日以来验收合格货物的数量及对应账款。如双方供货单价暂未达成一致,甲方应按照与乙方最近一次供货合同单价或开发定点单价计算金额的一定比例先行支付。此外,鼓励使用现金(银行转账、电汇等)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如乙方为中小企业,倡导全部采用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倡议还提出,倡导甲乙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每次签订合同的有效期不少于一年。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动缩短货款账期,有助于整车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质效,加快建立现代化管理体系和做大做强。此次倡议细化了执行要求,有助于引领行业企业将账期承诺落到实处,对促进汽车行业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整车企业应着眼长远,加强与供应商企业的互利共赢合作,相互扶持、相互成就,共建良好发展生态,共促产业高质量发展,共享产业发展红利。
下一步,工信部将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行业企业交流会商机制作用,及时解决落实中的问题,多措并举推动构建“整车—零部件”协作共赢发展生态,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